关于落实《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标准及责任分解》责任的通知
长教通[2017]138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学校: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有力抓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人民热切期待。近期,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就当前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做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我局将创建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并根据《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标准及责任分解》制定了《长沙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标准及责任分解表》,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季度评估,请各单位对照标准、细化指标,查漏补缺,落实到位,确保在检查中不丢分、不漏项。
下一阶段,各单位要对照责任分解表,深入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办公室904室(自查报告要对照10项评价指标,一项项自查完成情况,并写清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措施)。新学期开学后,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单位要对照自查报告中提出的改进措施,狠抓工作推进,并在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报送本月工作推进情况,在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所有报送材料均要求有纸质稿和电子稿。
联系人:陈智球 电话:84421115
邮箱:csjyhq@163.com
附:长沙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标准及责任分解表
长沙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标准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和要点 |
评价方法 |
1 |
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
管理区域内不发生Ⅱ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
否决项 |
2 |
食品规?;土?、统一配送程度较高 |
推动学校、餐饮单位实行食品(食材)集中配送。 |
资料审查 |
3 |
建立食品安全办、综治办、教育部门等共同参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 |
出台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制度)。 |
资料审查 |
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公示制度。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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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
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管理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5 |
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专项治理 |
积极落实市食安办等九部门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治,督促学校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要求加强信息报送。 |
资料审查 |
6 |
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
落实《长沙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及远程监管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要求,2017年全部实现全市中小学食堂的实时监控和远程管理,2018年全部实现全市大中专院校食堂的实时监控和远程管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7 |
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
学校(幼儿园)为在校(园)就餐的学生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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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
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饮食安全意识,开设专题对学生进行饮食文化、健康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加大食堂和超市管理及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培训内容覆盖食品安全知识、防控技能、法律意识等方面,培训每年不少于10课时,确保所有人员培训到位,坚持将培训制度化、常态化。 |
资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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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 |
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 |
资料审查 |
10 |
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 |
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 |
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民意调查 |
长沙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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