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郡中学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湘教发【2007】12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暂行)》(湘教发【2007】37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规范学生学分认定,保障学分认定的严肃
附件下载:长郡中学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分享到:
根据《湖南省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湘教发【2007】12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暂行)》(湘教发【2007】37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规范学生学分认定,保障学分认定的严肃
附件下载:长郡中学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用户登录